美国国税局支持对投注奖励征税

美国国税局(IRS)加倍强调了其对加密货币押注奖励的税收政策,声称这些奖励在收到时属于应税收入。这一立场是对约书亚和杰西卡-贾勒特(Joshua and Jessica Jarrett)提出的第二次法律挑战的回应,他们认为只有在出售或交换时才应该对盯盘奖励征税。
押注是加密货币持有者锁定其资产以验证区块链交易的过程,通常以额外代币的形式产生奖励。根据美国国税局的 2023 年指导意见,这些定投奖励一旦产生,且纳税人对其拥有控制权,就应按其公平市场价值视为应税收入。
在 12 月 23 日对 Jarretts 最新诉讼的回应中,美国国税局援引了 2023-14 号税收裁决,强调定注奖励在收到时就应纳税,驳回了 Jarretts 的主张,即这些奖励应被视为财产,只有在出售时才征税。
Jarretts 的法律质疑
争议始于 2021 年,当时 Jarretts 首次就 2019 年获得的 8876 个 Tezos 代币的纳税问题起诉美国国税局。他们认为,定投奖励类似于农作物或手稿等新创造的财产,在出售之前不应该征税。美国国税局提供了 4000 美元的退税,但这对夫妇拒绝了,因为这将成为一个更广泛的先例。
2024 年 10 月,贾瑞特夫妇提起第二起诉讼,要求为 2020 年获得的赌注奖励退税 12179 美元,并要求永久禁止美国国税局对此类奖励的税务处理。他们认为,只有出售新财产的收益才会产生应税收入。
这场正在进行的法律战可能会对美国加密货币行业产生重大影响,尤其是对权益证明区块链网络。有利于 Jarretts 夫妇的裁决可能会改变对入股奖励的征税方式,有可能使其与其他形式的财产而不是直接收入相一致。
随着案件的进展,加密货币利益相关者和税务专业人士将密切关注此案,因为它有可能重新定义美国数字资产的征税规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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